發布時間:2019-12-06 10:29:09來源:用考培訓網綜合
大家備考注冊安全工程師的目標是一年通過四科考試,直接拿下證書。為了這個目標,每個人都付出了很多努力與汗水。安全工程師有哪些新政策?注冊安全工程師分類管理辦法的具體內容是什么?下面讓小編告訴大家!
為健全完善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提升安全生產管理和技術人員的專業化、職業化水平,依據《安全生產法》及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制度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一條 對注冊安全工程師實行分專業分等級管理。
專業劃分為:煤礦、金屬與非金屬礦山、危險物品、建筑施工、金屬冶煉、道路運輸、其他(通用)七個安全專業類別。其他行業領域需要增設相應安全專業類別,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會同有關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主管部門確定。
等級劃分為:高級、中級、初級三個級別。
第二條 中級、初級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按照專業類別進行,考試科目分為公共科目和專業科目。取得初級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并從事相關專業工作滿3年可申報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中級、初級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及高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評價辦法另行規定。
第三條 注冊安全工程師注冊按照專業類別進行管理,注冊有效期為3年。已取得中級、初級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參加第二個專業科目考試合格的,可申請注冊兩個專業類別。注冊辦法另行規定。
第四條 煤礦、金屬與非金屬礦山、金屬冶煉單位以及危險物品的生產、儲存單位應當聘用相應專業的中級以上注冊安全工程師從事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且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中的中級以上注冊安全工程師比例應當不低于30%并逐步提高。鼓勵其他生產經營單位聘用注冊安全工程師,且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中的中級以上注冊安全工程師比例達到15%。
第五條 注冊安全工程師按照注冊專業類別進行繼續教育,每個注冊有效期內不少于48學時,其中專業學習不少于24學時。繼續教育采用網絡學習、脫產學習形式或者兩種形式相結合的方式組織實施。
第六條 注冊安全工程師經注冊取得的執業證,可作為其具備本崗位專業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的有效憑證。
第七條 本辦法施行后不再組織安全工程專業中級、初級專業技術任職資格評審。生產經營單位聘用的中級、初級注冊安全工程師,可分別聘任安全工程師、助理安全工程師專業技術職務,并給予相應待遇。取得中級以上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作為申報高級安全工程師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的必備條件。
第八條 本辦法施行之前已取得的注冊安全工程師、注冊助理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分別視同為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初級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
本辦法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解釋,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為貫徹新《安法》,大力推進注冊安全工程師“四位一體”工作格局,對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提出以下修訂建議。
注冊安全工程師分類和分級
(一)專業分類
1.分類原則
行業生產工藝、安全生產風險及其控制的特殊性,行業從業人數規模、行業監管主體。
2.專業分類
由原來的礦山安全、危險物品安全、建筑施工安全和其他安全四類,分為煤礦安全、非煤礦山安全、危險物品安全、金屬冶煉安全、建筑施工安全和其他安全六類,建立分專業報名考試、分類注冊、分類執業、分類繼續教育的分類管理制度。
(二)注安師分級
預增設高級注安師,同時將原注安師、助理注安師改名為一級注安師、二級注安師。高級注安師的有關規定待時機成熟時另行制定。
其他:
1.執業證有效期由3年調整為6年。
2.一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考試成績由2年調整為3年為一個滾動周期。
3.危險物品的生產、儲存單位以及煤礦、非煤礦山、金屬冶煉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取得煤礦安全、非煤礦礦山安全、危險物品安全、金屬冶煉安全、其他安全專業一級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并經注冊的,其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視同為取得了相應安全資格憑證。
4.執業印章的發放調整為發放執業印章印模,由注冊安全工程師按照印模自行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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