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5-14 10:53:40來源:有考培訓網綜合
什么是安全員:建筑施工安全員負責巡視檢查施工現場的安全狀況,并負責對新進場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及安全交底。所有在施工現場內發現的安全隱患安全員應該立即向工長、項目經理或相關領導匯報并有權停止施工作業。安全員有權檢查與安全相關的內業資料、日志、記錄等文件并督促相關人員完善改進。安全員及項目經理是施工現場的第一安全責任人,安全員沒有對施工的直接指揮權。安全員有義務接受行政主管部門對施工現場及內業資料的檢查。施工現場內所有人員要積極配合安全員工作。
報名條件
(一)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
1、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專業中專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7年;或取得其他專業中專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9年。
2、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大學??茖W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5年;或取得其他專業大學??茖W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7年。
3、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3年;或取得其他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5年。
4、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2年;或取得其他專業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3年。
5、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碩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1年;或取得其他專業碩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2年。
6、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博士學位;或取得其他專業博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1年。
(二)凡符合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報考條件,且在2002年底前已評聘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并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工作滿10年的專業人員,可免試《安全生產管理知識》和《安全生產技術》兩個科目,只參加《安全生產法及相關法律知識》和《安全生產事故案例分析》兩個科目的考試。
(三)根據人事部《關于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舉行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文件精神,自2005年度起,凡符合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有關規定的香港、澳門居民,均可按照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報名參加相應專業考試。香港、澳門居民申請參加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在資格審核時應提交本人身份證明、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專業學歷或學位證書,以及相應專業機構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年限的證明。
(四)上述報考條件中有關學歷的要求是指經國家教育部門承認的學歷或學位;從事相關業務工作的年限要求是指取得規定學歷前、后從事該相關業務工作時間的總和,其截止日期為考試報名當年年底。
報名時間
一般在每年的8月份。
考試時間
一般情況下為每年10月的第4個星期六和星期日。2017年安全工程師考試時間是10月28日、29日,每個科目的考試時間為150分鐘。
考試科目
考試科目分為四科,分別是:《安全生產法及相關法律知識》《安全生產管理知識》《安全生產通用技術》和《安全生產專業實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