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1-08-09 11:46:52來源:轉載
二級建造師考試科目包括兩大公共科目加六個專業科目,六個科目任選其一。對于很多考生而言,一年通過考試的難度會比較大。一起來看看二級建造師考試成績有效期限相關問題介紹。
考試成績管理辦法:
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成績實行滾動管理辦法。報考3個科目的人員,必須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的考試,即可獲得執業資格證書;免試部分科目的人員,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方可獲得執業資格證書。 很多參加建造師考試的考生,當年只通過了全部考試科目的其中一部分,而余下的科目是否在下一年考試有效的問題,很多考生并不了解。
下面以2018年考試為例:
1、如果考生符合報考條件的年份早于或等于2017年,且在成績有效期內通過全部考試科目,符合二建發證條件。
2、如果考生2018年才符合二級建造師報考條件,取消2017年及以前的所有考試科目成績,保留2018年考試合格科目的成績。現場資格審查環節,提交虛假或無效的資歷、學歷的考生,一經發現,取消考試成績,不予發放資格證書;逾期不參加資格審查的考生,按自動放棄考后資格審查處理,并取消當前年度全部考試科目成績。
知識點:法人應當具備的條件
1.依法成立。法人不能自然產生,它的產生必須經過法定的程序。法人的設立目的和方式必須符合法律的規定,設立法人,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須經有關機關批準的,依照其規定。
2.應當有自己的名稱、組織機構、住所、財產或者經費。法人的名稱是法人相互區別的標志和法人進行活動時使用的代號。法人的組織機構是指對內管理法人事務、對外代表法人進行民事活動的機構。法人的場所則是法人進行業務活動的所在地,也是確定法律管轄的依據。法人以其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為住所。依法需要辦理法人登記的,應當將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登記為住所。有必要的財產或者經費是法人進行民事活動的物質基礎。它要求法人的財產或者經費必須與法人的經營范圍或者設立目的相適應,否則將不能被批準設立或者核準登記。
3.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法人必須能夠以自己的財產或者經費承擔在民事活動中的債務,在民事活動中給其他主體造成損失時能夠承擔賠償責任。法人以其全部財產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4.有法定代表人。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規定,代表法人從事民事活動的負責人,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義從事的民事活動,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權力機構對法定代表人代表權的限制,不得對抗善意相對人。法定代表人因執行職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法人承擔民事責任。法人承擔民事責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規定,可以向有過錯的法定代表人追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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