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級建造師考試科目包括《建設工程經濟》、《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建設工程項目管理》和《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報名條件包括不同學歷背景的工作年限要求。
內蒙古一級建造師職業范圍
01一建《建筑工程》專業執業范圍:
房屋建筑、裝飾裝修,地基與基礎、土石方、建筑裝修裝飾、建筑幕墻、預拌商品混凝土、混凝土預制構件、園林古建筑、鋼結構、高聳建筑物、電梯安裝、消防設施、建筑防水、防腐保溫、附著升降腳手架、金屬門窗、預應力、爆破與拆除、建筑智能化、特種專業。
02一建《市政工程》專業執業范圍:
市政公用,土石方、地基與基礎、預拌商品混凝土、混凝土預制構件、預應力、爆破與拆除、環保、橋梁、隧道、道路路面、道路路基、道路交通、城市軌道交通、城市及道路照明、體育場地設施、給排水、燃氣、供熱、垃圾處理、園林綠化、管道、特種專業。
03一建《機電工程》專業執業范圍:
機電、石油化工、電力、冶煉,鋼結構、電梯安裝、消防設施、防腐保溫、起重設備安裝、機電設備安裝、建筑智能化、環保、電子、儀表安裝、火電設備安裝、送變電、核工業、爐窯、冶煉機電設備安裝、化工石油設備、管道安裝、管道、無損檢測、海洋石油、體育場地設施、凈化、旅游設施、特種專業。
04一建《公路工程》專業執業范圍:
公路,地基與基礎、土石方、預拌商品混凝土、混凝土預制構件、鋼結構、消防設施、建筑防水、防腐保溫、預應力、爆破與拆除、公路路面、公路路基、公路交通、橋梁、隧道、附著升降腳手架、起重設備安裝、特種專業。
05一建《水利水電》專業執業范圍:
水利水電,土石方、地基與基礎、預拌商品混凝土、混凝土預制構件、鋼結構、建筑防水、消防設施、起重設備安裝、爆破與拆除、水工建筑物基礎處理、水利水電金屬結構制作與安裝、水利水電機電設備安裝、河湖整治、堤防、水工大壩、水工隧洞、送變電、管道、無損檢測、特種專業。
06一建《鐵路工程》執業工程范圍:
鐵路,土石方、地基與基礎、預拌商品混凝土、混凝土預制構件、鋼結構、附著升降腳手架、預應力、爆破與拆除、鐵路鋪軌架梁、鐵路電氣化、鐵路橋梁、鐵路隧道、城市軌道交通、鐵路電務、特種專業。
07一建《礦業工程》執業工程范圍:
礦山,地基與基礎、土石方、高聳構筑物、消防設施、防腐保溫、環保、起重設備安裝、管道、預拌商品混凝土、混凝土預制構件、鋼結構、建筑防水、爆破與拆除、隧道、窯爐、特種專業。
08一建《通信與廣電工程》執業工程范圍:
通信與廣電,通信線路、微波通信、傳輸設備、交換、衛星地球站、移動通信基站、數據通信及計算機網絡、本地網、接入網、通信管道、通信電源、綜合布線、信息化工程、鐵路信號、特種專業。
09一建《民航機場工程》執業工程范圍:
民航機場,土石方、預拌商品混凝土、混凝土預制構件、鋼結構、高聳構筑物、電梯安裝、消防設施、建筑防水、防腐保溫、附著升降腳手架、金屬門窗、預應力、爆破與拆除、建筑智能化、橋梁、機場場道、機場空管、航站樓弱電系統、機場目視助航、航油儲運、暖通、空調、給排水、特種專業。
10一建《港口與航道工程》執業工程范圍:
港口與航道,土石方、地基與基礎、預拌商品混凝土、混凝土預制構件、消防設施、建筑防水、防腐保溫、附著升降腳手架、爆破與拆除、港口及海岸、港口裝卸設備安裝、航道、航運梯級、通航設備安裝、水上交通管制、水工建筑物基礎處理、水工金屬結構制作與安裝、船臺、船塢、滑道、航標、燈塔、棧橋、人工島、筒倉、堆場道路及陸域構筑物、圍堤、護岸、特種專業。
一級建造師報名條件及要求
(一)考全科。凡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以申請參加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
1.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4年;
2.取得工學門類、管理科學與工程類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3年;
3.取得工學門類、管理科學與工程類專業碩士學位,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2年;
4.取得工學門類、管理科學與工程類專業博士學位,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1年。
(二)免二科。符合《建造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有關報名條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設部頒發的《建筑業企業一級項目經理資質證書》,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可免試《建設工程經濟》和《建設工程項目管理》2個科目,只參加《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和《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2個科目的考試:
1.受聘擔任工程或工程經濟類高級專業技術職務。
2.具有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大學專科以上學歷并從事建設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20年。
(三)增項專業。已取得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也可根據實際工作需要,選擇《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科目的相應專業,報名參加考試。考試合格后核發國家統一印制的相應專業合格證明。該證明作為注冊時增加執業專業類別的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