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設施操作員每月組織一次考試。考試時間可在報名系統中預約。當地考試公告發布后,可在公告中查詢具體考試時間。
消防設施操作員為準入證書,準入證書必須持證上崗,每月一次,每年有12次報名和考試機會。
消防設施操作員是由各省組織的考試。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可在當地消防協會或消防行業專業技能鑒定站網上或現場報名。
消防設施操作員的考試形式通常分為理論知識考試和技能操作考核兩部分。理論知識考試采用計算機考試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現場實踐方式。
雖然這兩種考試類型不同,但都是在同一天進行的,滿分是100分,所以及格分數是我們通常認為的60分,如果有一門科目不及格,那么考生就拿不到證書,所以必須通過兩門科目才能獲得消防設施操作員證書。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全國職業資格統一考核工作規程(試行)》,全國職業統一考試單科合格成績保留一年,考生可在保留期內參加補考。
不同地區的補考規定可能不同。有些地區不需要支付消防設施操作人員的補考費,而有些地區需要重新支付。具體補考規定以當地消防技能鑒定站發布的通知為準。因此,消防設施操作人員可以補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