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設施操作員每年考試4次,考試時間一般安排在3月、6月、9月、12月中下旬。考生應在考試前一個月左右在“消防行業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報名。
包括理論知識考試和技能操作考核。
理論知識考試
采用全國統一考試,閉卷筆試100分鐘;理論試卷由消防行業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統一命題。共有200道題,每道題0.5分,其中單項選擇題100道,多道選擇題40道,判斷題60道。
包括消防工作概述、電氣消防基礎知識、消防水力學基礎知識、相關法律法規、職業道德等基本內容。
技能操作評估
采用建筑消防設施的實際操作和功能測試;考核標準按照國家職業標準中相應等級的基本要求執行。
包括消防控制室監控、建筑消防設施操作維護等實際操作內容。
1、從事準入職業工作的入場券。消防設施經營者屬于“準入技能人員職業資格”。用人單位招聘從事準入職業工作的人員時,必須從取得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中錄用。
2、獲得高級證書的墊腳石。例如,測試中級消防設施操作員。要有初級證書,對工作經驗年限的要求就會降低。
3、領取補貼。取得消防設施操作員證后,繳納36個月失業保險的,可向國家領取補貼。
4、升職工作。可在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工作,向更高層次甚至消防工程師發展。
5、享受個人所得稅優惠、積分入戶政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