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設施經營者應當自職業資格證書或者職業技能等級證書頒發之日起12個月內向失業保險經辦機構申請技能提升補貼。消防設施經營者不是每年都有,根據有關通知,同一證書只能享受一次補貼申請。
消防設施經營者可登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門戶網站或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門戶網站進行網上申請。具體條件如下:
1.依法參加失業保險,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36個月以上(含36個月)(現調整為12個月,有效期待確定)。
2. 2017年1月1日以后取得初級(五級)、中級(四級)、高級(三級)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并在取得證書后12個月內申請。
3. 企業無欠繳社會保險費記錄。
4. 企業職工取得的職業資格證書是《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公布國家職業資格目錄的通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發布的)〔2017〕68號)81項技能人員職業資格之一。
個人申請流程
1、取得證書后12個月內,在被保險人所在地的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提交身份證、職業證書等申請材料。
2、網上申請:在本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上找到職業技能補貼申請入口,并提交資料進行審核。
單位申請流程
1、企業統一填寫《技能提升實名制信息采集表》(下載地址:社保局官網下載中心)
2、經辦機構審核《技能提升實名制信息采集表》后,通知單位提交紙質申請材料;
3、審核通過后,進行公示,通過銀行發放。
消防設施操作員補貼主要分為三個金額,消防設施操作員初級、中級、高級可分別領取1萬元、1500、2000。
補貼標準:
初級職業資格/職業技能證書可補貼1000元
中級職業資格/職業技能證書可補貼1500元
高級職業資格/職業技能證書可補貼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