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有4門注冊安全工程師考試科目,包括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安全生產管理、安全生產技術基礎、安全生產專業實踐,所有科目需要在4年內完成。
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包括《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安全生產管理》、《安全生產技術基礎》和《安全生產專業實踐》。其中,《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安全生產管理》、《安全生產技術基礎》為公共學科,《安全生產專業實踐》為專業學科。
安全生產專業實踐分為:煤礦安全、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化工安全、金屬冶煉安全、施工安全、道路運輸安全等安全(不包括消防安全),考生可根據實際工作需要選擇一個。
“安全生產專業實踐”的問題類型是主觀的,即根據案例內容回答問題。考試內容包括危險有害因素識別控制措施案例分析、應急預案案例分析、生產安全事故案例分析等。
安全工程師全科考生可考4年,免一科考生可考3年,免兩科考生可考2年,因為中級安全工程師考試成績采用滾動管理方法。
參加四門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四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所有科目,免試一門科目的人員必須在連續三個考試年度內通過考試科目,免試兩門科目的人員必須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考試科目,并在考試后頒發資格證書或考試證書。
中級安全工程師可根據考生自身情況進行調整。只要在有效期內通過所有考試科目,就可以取得中級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證書,在全國范圍內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