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安全工程師資格證書終身有效,但注冊有效。申請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初始注冊的,應當自取得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證書之日起5年內向注冊初審機構提出。
注冊安全工程師不需要年度審查。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注冊有效期為5年,有效期屆滿前3個月需要繼續注冊的,應當向注冊初審機構申請繼續注冊。有效期屆滿未繼續注冊的,可以根據需要申請重新注冊。
注冊安全工程師需要復審,注冊安全工程師復審材料:
注冊考試登記表,承諾人本人簽字,單位意見由公司負責安全領導簽字,然后加蓋公司公章,簽署初審合格意見。
工作年限證明一份,如實填寫,一般找單位人力資源管理負責人和公司領導,加蓋公司公章。
本人有效身份證及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重點檢查身份證日期是否在有效范圍內。
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1、繼續教育按注冊類別進行分類。
2、注冊安全工程師應在每個注冊周期內參加繼續教育,累計時間不少于48學時。
3、繼續教育由部門和省級登記機構按照統一制定的大綱組織實施。中央企業注冊安全工程師的繼續教育可由中央企業總公司組織實施。
4、繼續教育由合格的安全生產培訓機構承擔。
5、煤礦安全、非煤礦安全、危險品安全(民用爆破設備安全除外)等安全注冊安全工程師繼續教育大綱由國家安全監督管理局組織制定;建筑安全和民用爆破設備安全注冊安全工程師繼續教育大綱由國家安全監督管理局會同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組織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