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成績實行為期四年的滾動管理。所有參加四門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四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所有科目。
參加注冊安全工程師考試四門科目的,必須在連續四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所有科目。免試一門科目的,必須在連續三個考試年度內通過考試科目。免試兩門科目的,必須連續兩年通過考試科目。
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合格后,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頒發《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證書》,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統一印制,應急管理部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共同印制,在全國范圍內有效。
中級安全工程師考試有四門科目,都是閉卷筆試。考試當天,考生嚴禁攜帶書籍進入考場,也不得攜帶電子記事本、電子智能手表等通信電子設備進入考場。
《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安全生產管理》、《安全生產技術基礎》的三個科目是客觀題,用2B鉛筆在答題卡上作答。客觀試卷采用“變換試卷”技術。請注意填寫科目代碼。
“安全生產專業實踐”(7專業)為主,客觀問題混合,在專用答題卡上,考生應注意:答題前必須仔細閱讀考生注意事項(試卷密封2)和答題說明(專用答題卡主頁),使用規定的答題工具在專用答題卡指定區域答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