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安全工程師分為高級注冊安全工程師、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和初級注冊安全工程師三個層次。
1、組織不同
初級(助理)考試采用全國統一大綱考試,由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和安全監督部門會同有關行業主管部門組織實施。
中級考試專業類別實行全國統一考試。考試科目分為公共科目和專業科目,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安全監督管理總局組織實施。
高級注冊安全工程師采用考試與評價相結合的評價方法,具體辦法另行規定。
2、考試科目
初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設有《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實踐》兩門科目。
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設有《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安全生產管理》、《安全生產技術基礎》、《安全生產專業實踐》四門科目。
3、成績管理
初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成績實行兩年滾動管理辦法。考生必須連續兩年通過所有科目,方可取得初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證書。
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成績實行為期四年的滾動管理辦法。參加四門科目考試的,必須在連續四年內通過所有科目,方可取得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證書。
注冊安全工程師的內容更多,可以從事更多的工作;隨著建筑業的發展,越來越多的建設項目,加上國家對工程安全的關注,監督的多樣化和規范,注冊安全工程師的需求也在增加,就業前景大致良好。
從企業的角度來看,安全問題與社會主義建設的各個方面有關,工程建設、水利工程、市政、林業等領域都需要相關的安全人員。現階段,我們非常重視社會發展各級的安全問題,因此公司未來的發展也將高度重視安全問題,在國家相關政策的推動下,企業人員將逐步增加。
從個人就業方向來看,擁有安全工程師資格證書不僅可以增加就業選擇,有利于個人發展,而且是個人工作能力的重要體現。2018年,安全監督部公布了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大綱(草案),進一步提高注冊安全工程師考試門檻,大學可以參加考試,現行政策表明國家安全工程師條件要求提高,參加考試競爭壓力也會增加。此外,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完善注冊安全工程師制度,經住房部、交通部批準,自2018年1月1日起公布《注冊安全工程師分類管理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