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吉林省中級會計職稱考試的報名工作已經正式啟動,這對于廣大會計從業者和備考學子來說是一個重要的時間節點。根據吉林省財政廳發布的相關通知,2025年吉林省中級會計職稱考試的報名時間從2025年6月13日12:00開始,一直持續到7月2日12:00截止。考生需要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報名流程,包括信息采集、上傳材料、報名確認以及繳費等環節。
需要注意的是,繳費的截止時間為7月2日18:00。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報名及繳費的考生,將被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無法參加當年的中級會計職稱考試。因此,考生務必在截止時間前完成所有報名流程,以確保順利參加考試。
在長春市等吉林省各考區,考生需按照屬地原則選擇考區進行報名。考生可以通過“全國會計人員統一服務管理平臺”(https://ausm.mof.gov.cn/index/)進行報名,登錄后的報名路徑為“服務大廳-考試服務-網上報名”。
繳費完成后,考生還需要做好以下準備工作,以確保順利備考和參加考試:
1. 打印報名信息表
繳費成功后,考生需在報名系統中打印報名信息表,并妥善保管。報名信息表是考試報名的重要憑證,后續可能需要用于資格審核或其他相關事項。
2. 信息核對
仔細核對報名信息,確保所有填寫的內容準確無誤,包括姓名、身份證號、報考科目等。如果發現信息有誤,需及時聯系當地考試管理機構進行更正。
報名條件說明:
1.本通知所述其他學歷或學位,是指經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學歷或學位。
2.本通知所述有關會計工作年限,截止日期為2025年12月31日;在校生利用業余時間勤工助學不視為正式從事會計工作,相應時間不計入會計工作年限;參加中級會計資格考試工作年限為取得規定學歷前后從事會計工作時間的總和。外籍人員在境外的會計從業經歷,可計入從事會計工作年限。
3.報名地點:
符合報名條件的在崗人員按屬地化原則在其工作單位所在地報名;符合報名條件的在校學生,在其學籍所在地報名;符合報名條件的其他人員,在其戶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報名。
符合報名條件的香港、澳門、臺灣居民和外籍人員,按照就近方便原則報名。在中國境內有工作單位的,在其工作單位所在地報名;為境內學校在校學生的,在其學籍所在地報名;其他人員在其境內居住地報名。
所有報名參加考試人員,均在其報名所在地參加考試。考點由各市財政局在全市范圍內統籌確定,系統自動分配考點、考場、座號。
【考點】租賃的分拆與合并
(一)租賃的分拆
1.合同中同時包含多項單獨租賃的,承租人和出租人應當將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別各項單獨租賃進行會計處理。
2.合同中同時包含租賃和非租賃部分的,承租人和出租人應當將租賃和非租賃部分進行分拆,除非企業適用新租賃準則的簡化處理。
分拆時,各租賃部分應當按照租賃準則進行會計處理,非租賃部分應當按照其他適用的企業會計準則進行會計處理。
3.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使用已識別資產的權利構成合同中的一項單獨租賃:
(1)承租人可從單獨使用該資產或將其與易于獲得的其他資源一起使用中獲利(本身可區分);
(2)該資產與合同中的其他資產不存在高度依賴或高度關聯關系(合同層面可區分)。
4.承租人的分拆
在分拆合同包含的租賃和非租賃部分時,承租人應當按照各項租賃部分的單獨價格及非租賃部分的單獨價格之和的相對比例分攤合同對價。
為簡化處理,承租人可以按照租賃資產的類別選擇是否分拆合同包含的租賃和非租賃部分。承租人選擇不分拆的,應當將各租賃部分及與其相關的非租賃部分合并為租賃,按照新租賃準則進行會計處理。
5.出租人的分拆
出租人應當分拆租賃和非租賃部分(沒有選擇),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14號——收入》準則規定的關于交易價格分攤的規定分攤合同對價。(租賃:租賃準則,非租賃:收入準則)
(二)租賃的合并
企業與同一交易方或其關聯方在同一時間或相近時間訂立的兩份或多份包含租賃的合同,在滿足下列條件之一時,應當合并為一份合同進行會計處理:
1.該兩份或多份合同基于總體商業目的而訂立并構成一攬子交易,若不作為整體考慮則無法理解其總體商業目的;
2.該兩份或多份合同中的某份合同的對價金額取決于其他合同的定價或履行情況;
3.該兩份或多份合同讓渡的資產使用權合起來構成一項單獨租賃。
兩份或多份合同合并為一份合同進行會計處理的,仍然需要區分該一份合同中的租賃部分和非租賃部分。
【判斷題】對于為企業帶來未來經濟利益的期限無法預見的無形資產,企業應當視為使用壽命不確定的無形資產。()
【答案】√
【解析】題干表述正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