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0-10-13 08:32:36來源:轉載
根據通知,2020年第二次陜西BEC劍橋商務英語考試時間為11月下旬至12月上旬期間。我們為您整理成“2020年第二次陜西BEC劍橋商務英語考試時間”的文章,小編提醒各位考生關注,同時提醒您能在報名之后要好好復習。
2020年第二次陜西BEC劍橋商務英語考試報名已于9月結束,那么已經完成報名的考生何時去進行2020年第二次陜西BEC劍橋商務英語考試呢?根據“2020年11、12月BEC商務英語考試相關安排的通知”可知,2020年第二次陜西BEC劍橋商務英語考試時間已經確定,具體為:
BEC劍橋商務英語考試考場規則
1、到達考場時間和攜帶物品的規定
考生應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具體時間,在考試開始前30分鐘抵達考場。考生須按本須知“身份證件規定”的要求攜帶身份證件、準考證、鉛筆、水筆、橡皮;允許考生攜帶一瓶透明的塑料瓶裝白水;禁止攜帶和使用涂改液和涂改帶;禁止攜帶手機等任何電子器件,如發現按為違規處理。考試開始前及考試期間將對每個考生身份證件進行核驗。考場桌面上禁止擺放除鉛筆、橡皮、準考證、身份證件和塑料瓶裝白水之外的任何物品(紙張、印刷品、食品飲料等)。
2、考生違規行為
在考試日或考試后,下列行為是違規行為:
不服從考場監考人員管理。
在考場采取任何方式對試題及試題答案進行錄音、錄像、復制、記錄并向考場外傳送。
在考場接收他人或向他人提供答題幫助。
在考場使用非考試許可的各種答題輔助材料和器件。
在考場攜帶有字符的紙條或在身體部位寫有字符。
變造、偽造身份證件替他人考試。
任何擾亂、妨礙考試正常秩序的行為。
在考試后以任何方式和途徑向他人透露部分或全部考試題或試題概要。
3、違規行為的處罰
對于發生上述違規行為的考生,劍橋大學外語考試部和教育部考試中心有權采取下列一種或多種處罰措施:
勒令離開考場。
扣留考試成績,進一步調查。
取消本次考試成績;并在相關政府機構、企業、學校、團體查詢時告知。
對于受上述處罰的考生,不退還考費或改期安排考試,一切后果責任自負。
4、答題數據異常情況的處理
劍橋大學外語考試部在閱卷時,如發現:
答題數據異常并判定有違規行為的,將不出具成績,不退還考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