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共營養師證書分為五個等級,報考條件如下:
五級 / 初級工公營養師:
年滿 16 一歲,擬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
年滿 16 一歲,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
四級 / 中級工公共營養師:
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 5 年。
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五級 / 初級職業資格(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后,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滿滿 3 年。
技工院校或中等以上職業院校、專科以上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含應屆畢業生)取得本專業或相關專業。
三級 / 高級工公營養師:
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 10 年。
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四級 / 中級職業資格(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后,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滿滿 4 年。
取得符合專業對應關系的初級職稱(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后,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的累計工作 1 年。
取得本專業或相關專業技工院校高級工班及以上畢業證書(含應屆畢業生)。
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四級 / 中級職業資格(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取得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畢業證書(含應屆畢業生)。
取得高等職業學校、專科以上普通高等學校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畢業證書(含應屆畢業生)。
二級 / 公共營養師:技師:
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三級 / 高級職業資格(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后,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滿滿 5 年。
取得符合專業對應關系的初級職稱(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后,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的累計工作 5 年,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三級 / 高級職業資格(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后,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滿滿 1 年。
取得符合專業對應關系的中級職稱(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后,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的累計工作 1 年。
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三級 / 具有高級職業資格(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高級技工學校、技師學院畢業生,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 2 年。
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三級 / 高級職業資格(職業技能等級)證書滿) 2 技師學院預備技師班、技師班學生。
一級 / 公共營養師:高級技師:
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二級職業 / 技師職業資格(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后,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滿滿 5 年。
取得符合專業對應關系的中級職稱后,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的累計工作 5 年,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二級 / 技師職業資格(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后,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滿滿 1 年。
取得符合專業對應關系的高級職稱(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后,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的累計工作 1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