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2-10 14:42:49來源:用考網綜合
2020年護士執業資格考試考生報名操作流程
報名時間:2019年12月4日-12月18日
現場確認:2019年12月5日-12月20日
繳費時間:2020年2月10日-2月23日
網上注冊流程及常見問題
(部分地區報名會有差異,一定要根據當地要求來!
(1)用戶注冊時,請準確填寫注冊信息并牢記注冊郵箱和密碼,它們是登錄網上報名系統進行信息修改、找回密碼、網上支付等操作的唯一識別依據,注冊郵箱務必真實有效,以保證您丟失密碼時,能夠收到我們發出的密碼重置郵件;
(2)每個注冊郵箱只能對應一個考生信息,不同考生請勿使用同一郵箱進行報名,否則將導致考生信息丟失;
(3)每個證件編號僅能注冊一次,一旦輸入錯誤將影響本人或其他人報考。如證件編號已被其他人注冊,請考生攜帶本人身份證前往當地的考點或報名點申請重新注冊報名;
(4)報考信息(不包括證件類型、證件編號)填寫有誤的,考生可于網上報名期間登錄系統修改并重新提交,核對無誤后重新打印申請表,確保用于現場確認的申請表信息與報名系統的最終信息一致。.
為做好2020年護士執業資格考試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組織
根據原衛生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護士執業資格考試辦法》(部長令第74號),護士執業資格考試實行全國統一考試制度,由衛生部門負責組織實施。我市設立考點,負責本考點護士執業資格考試的組織工作。由市衛生健康委負責本考點的考試組織工作,具體考務管理工作由市衛健能教中心承擔。
二、考試時間
2020年護士執業資格考試廣東考區采用人機對話考試,考試科目包括專業實務和實踐能力。深圳考點考試時間為5月16日至17日,每半天一個輪次,具體考試時間安排見附件1。具體考試時間地點見考生準考證。
三、報考資格
凡符合原衛生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印發的《護士執業資格考試辦法》(部長令第74號)中報名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考試。委屬各單位及各區(新區)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嚴格按照《護士條例》和《護士執業資格考試辦法》審核考生報名資格,對不符合報名條件的人員,嚴禁參加考試。
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臺灣地區符合《護士執業資格考試辦法》和《內地與香港關于建立更緊密經貿關系的安排》《內地與澳門關于建立更緊密經貿關系的安排》等規定的,可以申請參加護士執業資格考試。
在2008年5月12日《護士條例》頒布實施之前,已經入學注冊、學制不足3年的普通全日制學校學生,按教學計劃、學籍管理規定,如期完成培養過程,并在教學、綜合醫院完成8個月以上護理(助產)臨床實習,取得相應學歷證書,可以作為護士執業資格考試和執業注冊的學歷依據。2008年5月12日以后入學的、學制不足三年的普通全日制學歷,不再作為護士執業資格考試和執業注冊的學歷依據。
根據教育部、原衛生部《關于舉辦高等醫學教育的若干意見》(教高〔2002〕10號)規定,2002年10月31日前,自學考試、各類高等學校遠程教育舉辦的相關醫學類、藥學類專業的學歷教育,其入學注冊的國內外、境外非在職學生,按教學計劃、學籍管理規定,如期完成培養過程,畢業后學歷可以作為相應資格考試的學歷依據。此規定在護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和注冊中有效。
四、報名及資格審核
2020年護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包括網上預報名和現場確認兩個階段。
(一)網上報名。2019年12月4日至2019年12月18日期間,報考人員可登陸中國衛生人才網進行網上預報名,并打印《2020年護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申請表》。報考人員對網上填報信息的真實性負責。
(二)現場確認。深圳現場確認時間為2019年12月5日至2019年12月20日。各報名點可根據實際情況,在上述時間范圍內自行確定現場確認的時間和地點。市屬醫療衛生機構均設立報名點,由各單位人事部門負責現場確認工作。各區(新區)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均設立報名點(見附件2),受理本轄區內醫療衛生機構(含社會辦醫療衛生機構和民政、公安、司法、軍隊等其他系統所辦醫療機構及駐深醫療機構等)的現場確認工作。
報考人員為非應屆畢業生的,可到本人工作單位所在地報名點報名、確認,也可以選擇到人事檔案所在地報名點報名、確認。應屆畢業生在學校所在地報名點報名、確認。
各報名點人事、醫政部門共同負責考生報考資格的審核,報名點系統資格審核提交截止日期為2019年12月20日。各報名點將考務系統導出的考生名冊、考生報考資料(包括考生簽名的確認單)于2019年12月23日17:00前送達市衛健能教中心衛生人才交流服務部908室(聯系人:冼鳳英,聯系電話:22272306)。考生報考資料順序要與考生名冊的順序一致,應屆畢業生報考資料單獨提交。
各報名點應按相關規定要求認真審核報考人員提供的證件及材料,誰審核誰簽名,誰簽名誰負責。凡符合報考條件的,經辦人員須在《2020年護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申請表》簽署同意報名意見,并辦理報名手續;對不符合報名條件的,不予報名。
五、報名需提交的材料
報考人員須同時提交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復印件須由所在單位或人事檔案存放單位核實并加蓋審查意見及公章,證書原件經審核后退回給報考人員。
(一)《2020年護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申請表》,各欄目所填內容須與所提交的證件及材料信息一致。
(二)本人有效身份證件,須與報考人員在報名系統中所填寫的證件類型一致。
(三)本人畢業證、學位證書。
(四)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本、專科畢業生就業報到證(通知書)、全國畢業研究生就業報到證(通知書)。
(五)報考所需的其他材料。
根據《關于做好護士執業資格考試及注冊有關臨床實習審核工作的通知》(粵衛辦人函〔2014〕488號)要求,報考人員為2014年11月11日后畢業(以畢業證書日期為準)的非應屆畢業生,報名時須提交在教學、綜合醫院完成8個月以上的護士臨床實習證明(附件3);報考人員為在校應屆畢業生的,應持有所在學校出具的《廣東省在校應屆畢業生申請參加護士執業資格考試證明》(附件4),到學校所在地的報名點報名、確認。學校可為本校應屆畢業生辦理集體報名、確認手續。
對報考人員所持學歷證書有疑義(含跨省招生,無法確認招生學校的合法招生信息或無法辨別學歷證書的真偽等),可要求報考人員提供其畢業學校所在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或廣東省教育廳學歷認證中心出具的有效學歷證書鑒定證明,或學信網學歷查詢信息(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持國外院校所獲學歷學位的報考人員,需同時出具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報考人員須在報名點打印的報名信息確認單簽字確認,并將報名信息確認單訂在報考材料后面一并提交給報名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