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0-08-10 13:42:41來源:轉載
2020年執業藥師報考要求有哪些?我們一起跟隨小編來了解一下:
一、實行告知承諾制,考生考前將在線上完成資格審核!
實行告知承諾制后,考試組織機構會采取哪些監管措施:
(1)通過全國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臺、國家數據共享交換平臺、政府部門內部核查和部門間行政協助等方式對報考人員填報的身份、學歷學位、所學專業等信息進行核驗。
(2)對于在線無法核驗以及核驗不通過的報考人員,資格審核部門(機構)須進行人工核查,可以要求報考人員提交必要的證明材料,但應優化工作程序、加強業務協同,方便報考人員。
(3)建立和暢通監督舉報渠道,全程接受社會監督。對成績合格、擬取得資格證書人員,采取一定方式進行復核,并由考試行業主管部門和人事考試機構在門戶網站上進行公示。凡是有舉報的,必須及時認真核實。
(4)對虛假承諾行為,一經發現,及時依規處理,并通過門戶網站向社會公開。
很多考生經歷的是:被告知不符合報考條件,按考試報名無效或者考試成績無效處理。
二、對于中專報考,各地解讀不一!
2019年8月2日,中國人事考試網發布《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具體通知,其中對于執業藥師報考政策進行了全面的解讀,其中有關中專考生:
“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報考條件
根據《制度規定》第九條,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和獲準在我國境內就業的外籍人員,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均可申請參加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
(一)取得藥學類、中藥學類專業大專學歷,在藥學或中藥學崗位工作滿5年;
(二)取得藥學類、中藥學類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在藥學或中藥學崗位工作滿3年;
(三)取得藥學類、中藥學類專業第二學士學位、研究生班畢業或碩士學位,在藥學或中藥學崗位工作滿1年;
(四)取得藥學類、中藥學類專業博士學位;
(五)取得藥學類、中藥學類相關專業相應學歷或學位的人員,在藥學或中藥學崗位工作的年限相應增加1年。
報考條件解讀:
1、大專及以上學歷考生相關專業工作年限要求、成績有效期解讀:
從2019年開始,相關專業比藥學類、中藥學類專業在報考條件上,要求“在藥學或中藥學崗位工作的年限相應增加1年”。即取得相關專業大專學歷,在藥學或中藥學崗位工作滿6年;取得相關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在藥學或中藥學崗位工作滿4年;取得相關專業第二學士學位、研究生班畢業或碩士學位,在藥學或中藥學崗位工作滿2年;取得相關專業博士學位,在藥學或中藥學崗位工作滿1年。參加2018年度執業藥師資格考試且有部分科目合格的大專及以上學歷(學位)的應試人員(不包括免兩科的考生),其2018年合格科目考試成績繼續有效,并按照四年一個周期順延至2021年。
2、中專學歷考生報考條件要求!相關專業無需延長工作年限!
符合原人事部、原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修訂印發〈執業藥師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和〈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人發〔1999〕34號)(以下簡稱原34號文)要求的中專學歷報考人員,相關專業與藥學、中藥學專業都執行過渡期政策:取得藥學、中藥學或相關專業中專學歷,在藥學或中藥學崗位工作滿7年,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可報名參加考試。考試成績有效期按原34號文規定的2年為一個周期滾動管理,各科目成績有效期最遲截至2020年12月31日。“
但是,官方雖發布了報考政策官方解讀,各地政策卻依舊不同,因此,造成很多中專考生并未順利的完成2019年執業藥師報名,對于2019年未能報考執業藥師考試的考生而言,2020年將是你報考執業藥師考試的最后機會!一定要想辦法,好好把握住!
三、專業崗位工作年限計算方式發生變化!
專業崗位工作年限計算截止日期為考試當年度的12月31日。
報考人員從事的非藥學、非中藥學工作時間不計算為專業崗位工作年限。未取得畢業證書前的實習經歷不計入專業崗位工作年限。國外工作經歷不計算為報考條件要求的專業崗位工作年限。
取得藥學、中藥學及相關專業第一學歷并參加工作,再以函授、自學考試、遠程教育等后取得的藥學、中藥學及相關專業學歷報考的,可累計取得第一學歷至報考年度期間的實際藥學、中藥學崗位工作年限。超過半年的脫產學習時間不計算為專業崗位工作年限,脫產學習前后的實際專業崗位工作年限可累計。
注意:工作年限的計算的開始時間和截止時間都有了一個清晰的劃定!必須是取得第一學歷至報考年度期間的實際藥學、中藥學崗位工作年限開始計算!由于這個規定,2019年的很多考生也因不滿足相應的工作年限而無法報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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