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1-12-15 11:26:32來源:轉載
律師、法官、檢察官、公證員需要通過法考,到從事行政處罰決定審核、行政復議、行政裁決的工作人員以及法律顧問、法律類仲裁員也需要參加并通過法考。那么,2022年法律職業資格報考條件有什么?一起來看看吧!
報考條件:
報考政策:“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
“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具體就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是針對法律職業崗位,只對新進法律職業崗位人員進行培訓,明確規定行政機關中初次從事行政處罰決定審核、行政復議、行政裁決、法律顧問的公務員需要取得法律職業資格,已經在行政機關中從事行政處罰決定審核、行政復議、行政裁決工作且勝任現職務的人員,沒有從業資格方面的要求。二是針對專業條件,《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第9條的規定就是“新人新辦法”,第22條的規定就是“老人老辦法”。
可以報名:
《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第九條 符合以下條件的人員,可以報名參加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3、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和道德品行;
4、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5、具備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法學類本科學歷并獲得學士及以上學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非法學類本科及以上學歷,并獲得法律碩士、法學碩士及以上學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非法學類本科及以上學歷并獲得相應學位且從事法律工作滿三年。
第二十二條 本辦法實施前已取得學籍(考籍)或者已取得相應學歷的高等學校法學類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或者高等學校非法學類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并具有法律專業知識的,可以報名參加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
不得報名:
《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第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參加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
1、因故意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或者曾被吊銷律師執業證書、公證員執業證書的;
3、被吊銷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的;
4、被給予二年內不得報名參加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國家司法考試)處理期限未滿或者被給予終身不得報名參加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國家司法考試)處理的;
5、因嚴重失信行為被國家有關單位確定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并納入國家信用信息共享平臺的;
6、因其他情形被給予終身禁止從事法律職業處理的。
有前款規定情形之一的人員,已經辦理報名手續的,報名無效;已經參加考試的,考試成績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