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1-12-29 15:28:03來源:轉載
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和司法考試是一樣的。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是由司法部依據相關法律設立的職業證書考試,它的前身是國家司法考試,所以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和司法考試只是名字不同的同一場考試。
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的前身是國家司法考試。
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檢察官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及《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設立的職業證書考試。
擴展資料:
擔任法官、檢察官、律師、公證員、法律顧問、仲裁員(法律類)及政府部門中從事行政處罰決定審核、行政復議、行政裁決的人員應當通過法律職業資格考試,
國家司法考試每年的通過率一般在全國考生人數的10%左右;根據《意見》規定,在《實施辦法》第9條對報名參加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的專業學歷條件作了一般性規定,即“具備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法學類本科學歷并獲得學士及以上學位;
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非法學類本科及以上學歷,并獲得法律碩士、法學碩士及以上學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非法學類本科及以上學歷并獲得相應學位且從事法律工作滿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