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相關數據統計,2017年注冊安全工程師考試報名人數接近19萬,通過人數3.3萬,通過率為17.3%,2018年考生目前沒有詳細數據,但是根據各項政策以及市場需求看2019年考生或將達到30萬!為什么越來越多的人參加注安考試?注冊安全工程師有哪些權利與義務?注冊安全工程師就經有何“特權”?
1、注冊安全工程師享有下列權利:
(一)使用注冊安全工程師稱謂;
(二)從事規定范圍內的執業活動;
(三)對執業中發現的不符合安全生產要求的事項提出意見和建議;
(四)參加繼續教育;
(五)使用本人的執業證和執業印章;
(六)獲得相應的勞動報酬;
(七)對侵犯本人權利的行為進行申訴;
(八)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2、注冊安全工程師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保證執業活動的質量,承擔相應的責任;
(二)接受繼續教育,不斷提高執業水準;
(三)在本人執業活動所形成的有關報告上署名;
(四)維護國家、公眾的利益和受聘單位的合法權益;
(五)保守執業活動中的秘密;
(六)不得出租、出借、涂改、變造執業證和執業印章;
(七)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執業;
(八)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3、注冊安全工程師的相關特權
【注安特權1】
規定施行前取得的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注冊助理安全工程師資格證書,分別與按照本規定取得的中級、初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證書效用等同,已經取得安全工程師證書的人員。
【注安特權2】
專業技術人員取得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初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即視其具備工程師、助理工程師職稱,并可作為申報高一級職稱的條件,直接認定為相應的職稱等級,不在另行評審。
【注安特權3】
成立注冊安全工程師事務所,以個人名義獨立開展業務,從事安全方面的安全咨詢、技術支持、體系建設、安全培訓、安全管理、安全貫標等。
【注安特權4】
與消防工程師同為準入類的資質證書。
【注安特權5】
安全評價管理機構任職,從事安排安評工作。
【注安特權6】
從事相關的安全管理工作,用于求職、晉升、掛靠提高自身軟實力
注冊安全工程師的權利與義務,以及取證后的注安“特權”這下清楚了嗎?用考培訓網提醒大家權利與義務同在,我們在利用好自己的權利的同時,必須切實履行好自己的義務。如果你想成為注冊安全工程師或者正在備考中,點擊下方“了解更多”,可以免費測試是否符合2019報考條件以及領取歷年注安真題資料,抓緊點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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