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安全工程師考試共有四門科目,即《安全生產管理》、安全生產技術基礎、《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專業實踐》。
考試 | 考試科目 | 試題題型 | 滿分 | 合格分數 |
注冊安全工程師 | 安全生產法律法規 | 客觀題 | 100 | 60 |
安全生產管理 | 客觀題 | 100 | 60 | |
安全生產技術基礎 | 客觀題 | 100 | 60 | |
安全生產專業實踐 | 主客觀題 | 100 | 60 |
1.《安全生產管理》
內容包括安全生產管理理論、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標準化、安全評價、安全文化、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安全生產投資和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設備設施安全、工作場所環境管理、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安全生產檢查與隱患排查治理、職業病危害防治管理、勞動防護用品管理、危險作業管理、相關方安全管理、應急管理、生產安全事故調查分析、安全生產統計分析等。
2.安全生產技術基礎
包括機械安全技術、電氣安全技術、特種設備安全技術、防火防爆安全技術等一般安全技術。
3.《安全生產法律法規》
具體內容包括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安全生產法律制度、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安全生產單一法律、安全生產相關法律、安全生產行政法規、安全生產部門規章和重要文件、其他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等。
4.《安全生產專業實務》
專業類別分為:煤礦安全、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化工安全、金屬冶煉安全、施工安全、道路運輸安全等安全(不包括消防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