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護,即是對精神病人和未成年人的人身權益及財產權益實施監督保護的制度。我國《民法總則》頒布后,對監護制度的中監護人責任和保護被監護人合法權益上均作出了較大改動,符合我國當前社會發展的客觀情形,也增加了監護人獲得監護權利的途徑,甚至在精神病人和未成年人均無近親屬承擔監護責任的情況下,國家可以出面去承擔這一責任,這讓被監護人能夠在更多元化的法律框架下獲得更切實的法律保障。監護制度中除了對被監護人人身權益進一步明確法律保障范圍,也對被監護人的財產權益保護作出了比較硬性的規定。眾所周知,被監護人盡管無法進行或是只能進行一部分的民事法律行為,但因此而產生的財產收益仍然需要實施明確的法律保護。但是,究竟如何保護?這不僅是學術和現實生活激烈討論的問題,也屬于考題中關于監護制度著重考察的知識點。
保護被監護人財產,需要明確的一個大原則是“必須有利于被監護人財產的保值或增值,必須有利于被監護人從自己的財產中獲利”。也就是說,監護人在保管被監護人財產時,必須要保證被監護人財產不能在保管的過程中出現貶值甚至滅失,最典型的就是投資行為,法律上不允許監護人將被監護人財產用于任何形式的商業投資,因為商業投資的不確定性有極大的可能會導致被監護人財產受到損失。同時,也不允許以被監護人的名義使用財產,最終卻用在了家庭共同生活中,最為典型的就是以孩子的名義買了一輛汽車,結果卻是家庭共用,這種情況下被監護人并沒有因此而獲得實際的利益好處,故而法律也是對這種行為持否定態度的。因此,在考題當中,即便選項比較復雜,學生只需要明確知道必須保護財產保值或增值,基于這個原則,監護中的財產保護的題型本質并沒有太大的難度,拿分也不會太難。
【例題】陳某9歲,其父母在下列選項中哪種行為侵害了他的合法權益( )
A.將陳某自己寫的小說拿去出版獲得版權收益
B.將陳某的獎學金捐贈給希望小學
C.過春節期間用陳某的壓歲錢購買了很多玩具
D.將陳某的發明專利權轉讓給一個商業公司,轉讓費用略低于市場價格
【答案】B。解析:保護被監護人財產必須有利于被監護人財產的保值或增值,必須有利于被監護人從自己的財產中獲利樣。A選項陳某的小說出版獲得收益,沒有侵犯其合法權利;C選項雖然導致陳某財產減損,但陳某仍然從中獲得好處;D選項轉讓費用雖然不符合市場轉讓價格,但是“略低”的表述就在于該次轉讓沒有使陳某的財產權利明顯受損,故也屬于合法范疇;B選項捐贈給希望工程,該行為雖然符合公序良俗,但陳某未獲得任何收益,故本題正確答案為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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