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2025年會計職稱考試的臨近,湖北省的考生們也開始積極準備報考初級會計職稱。初級會計職稱作為會計行業的入門級資格證書,對于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來說具有重要意義。以下是2025年湖北初級會計職稱考試的報名條件及科目要求,供考生參考。
一、2025年湖北初級會計職稱考試報名條件
根據湖北省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發布的通知,2025年湖北初級會計職稱考試的報名條件如下:
基本條件:
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等法律法規。
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熱愛會計工作,具備相應的會計專業知識和業務技能。
學歷要求:
報名參加初級會計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具備高中畢業(含高中、中專、職高和技校)及以上學歷。
其他要求:
報考人員應對網上所填報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有效性負責,不得以他人身份進行報名。
二、2025年湖北初級會計職稱考試科目
2025年湖北初級會計職稱考試科目包括以下兩門:
《初級會計實務》:
主要涵蓋會計基礎理論、會計核算方法等內容,考試時長為105分鐘。
《經濟法基礎》:
主要涉及經濟法律制度、稅收法律制度等知識點,考試時長為75分鐘。
考生需在同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方可取得初級會計資格證書。
三、考試時間
2025年湖北初級會計職稱考試定于5月17日至20日舉行,考生需提前做好備考準備。
第六章 財產和行為稅法律制度
考情分析:本章在較近3年的考試中,平均分值在15分左右,圍繞其它稅的稅法要素展開。本章涉及稅種較多,每個稅種均涉及稅法要素,考查的側重點不同,建議結合往年考試情況進行復習備考。
第四節 城鎮土地使用稅
【知識點】城鎮土地使用稅 ★★★
一、城鎮土地使用稅的含義
城鎮土地使用稅是國家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和工礦區范圍內,對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以其實際占用的土地面積為計稅依據,按照規定的稅額計算征收的一種稅。
二、納稅人
城鎮土地使用稅的納稅人,根據用地者的不同情況分別確定為:
(1)城鎮土地使用稅由擁有土地使用權的單位或個人繳納。
(2)擁有土地使用權的納稅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實際使用人繳納。
(3)土地使用權未確定或權屬糾紛未解決的,由實際使用人繳納。
(4)土地使用權共有的,共有各方均為納稅人,由共有各方分別繳納。
【注意】土地使用權共有的,以共有各方實際使用土地的面積占總面積的比例,分別計算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
三、征稅范圍
1.城市、縣城、建制鎮和工礦區內屬于國家所有和集體所有的土地。
2.不包括農村集體所有的土地。
3. 公園、名勝古跡內的索道公司經營用地,應按規定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
4.建立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和工礦區以外的工礦企業則不需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
四、征稅方法:
從量計征
五、計算公式:
1.年應納稅額=計稅依據 × 稅率
2.稅率:定額稅率
六、計稅依據:
實際占用的應稅面積
七、稅收優惠
一般規定(7項)
1.國家機關、人民團體、軍隊自用的土地;
2.由國家財政部門撥付事業經費的單位自用的土地;
3.宗教寺廟、公園、名勝古跡自用的土地;
4.市政街道、廣場、綠化地帶等公共用地;
5.直接用于農、林、牧、漁業的生產用地;
6.經批準開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廢棄土地,從使用的月份起免繳土地使用稅5年至10年;
7.由財政部另行規定免稅的能源、交通、水利設施用地和其他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