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04 17:32:36來源:有考培訓網綜合
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由審計署和人事部共同負責。審計署負責擬定考試科目,編寫考試大綱,組織考試命題,實施考試工作,統一規劃并組織或授權組織培訓等工作。人事部負責審定考試科目、考試大綱和試題,會同審計署對考試工作進行檢查、監督、制度和確定考試合格標準。各地的考試工作由當地審計部門和人事部門共同負責,具體職責分工,由各地協商確定。
全國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一般安排在每年10月中旬舉行,報名時間約為4月上旬。中、初級審計資格考試科目均為審計專業相關綜合知識(宏觀經濟學基礎、企業財務會計、企業財務管理、法律、審計理論與實務審計理論與方法、企業財務審計)。考試成績合格者,可獲得由國家人事部印制的《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該證書全國范圍內有效。
初級報考條件
參加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遵守國家法律,具有良好職業道德;
2.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以及有關財經法規和制度,無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3.認真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
4.從事審計、財經工作。
參加初級資格考試人員,還必須具備教育部門認可的中專以上學歷。
報名時間
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報考時間全國各省有差異,一般為4~5月。
考試時間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通知公告2019年初級審計師考試時間是10月13日
考試科目
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分初、中、高級三個級別。
初、中級資格考試科目與內容均為:
(一)《審計專業相關知識》:宏觀經濟學基礎、企業財務管理、企業財務會計、法律;
(二)《審計理論與實務》:審計理論與方法、企業財務審計。
初、中級資格考試采用同一套考試大綱。根據對初、中級審計人員知識水平和業務能力的不同要求,兩個考試科目各部分內容為初、中級資格共同考試內容和中級資格單獨考試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