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02 16:18:23來源:有考培訓網綜合
安全評價師資格考試由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統一組織實施。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具體考務工作由人事部人事考試中心負責。
報考條件
國家出臺的國家職業標準中申報條件如下:
三級安全評價師(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取得安全工程類專業大學專科學歷證書,從事安全生產相關工作5年以上。
過渡期間按過渡實施方案執行。
(2)取得其他專業大學專科學歷證書,從事安全生產相關工作5年以上,經三級安全評價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3)取得安全工程類專業大學本科學歷證書,從事安全生產相關工作3年以上。
(4)取得其他專業大學本科學歷證書,從事安全生產相關工作3年以上,經三級安全評價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二級安全評價師(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連續從事安全生產相關工作13年以上。
(2)取得三級安全評價師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5年以上。
(3)取得三級安全評價師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4年以上,經二級安全評價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4)取得安全工程類專業大學本科學歷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5年以上,或取得其他專業大學本科學歷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7年以上,經二級安全評價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5)取得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2以上,經二級安全評價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一級安全評價師(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連續從事安全生產相關工作19年。
(2)取得二級安全評價師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4年以上。
(3)取得二級安全評價師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3年以上,經一級安全評價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4)取得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證書。從事安全生產相關工作10年以上,經一級安全評價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